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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司机注意到,道路交通标志杆通常会设立在道路的右侧。但比如在超车道、紧急停车带等特殊车道,在路两侧设置道路交通标志司机很难看到,所以为了解决视角的麻烦一般情况下通过龙门架设置在道路的上方,司机便于观察的位置,同时也不会出现如多个悬臂式交通标志杆相互遮挡看不见的问题。在高速公路终点的中间的分隔带里也会设置一些禁止标志或警告标志。
选择交通标志的位置时要考虑标志之间可能存在的互相遮挡、影响等问题,同时保证周围的建筑物不会阻挡司乘人员得视线。另外,服务区、互通立交桥等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立,应以交通车辆接近交叉处或分流、合流位置时司机不会被阻挡视线为原则。
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杆的原则。
警告标志应设置在进入平面交叉口、急弯、陡坡、反向曲线起止点、山区危险道路、窄桥、窄路、铁路交叉口、道路滑动、隧道、交通事故频发地段等风险地址前。
禁令标志应分别设置在限速、限制轴线、限制高度、限制宽度、停止鸣笛、停车、左转、右转、掉头、超车、车辆或全部交通等处。
交叉口进口道前设置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驶方向、车道类别和人行横道,允许试制。允许转弯和其他路段。
指路标志应设置在距平面交叉30-50m处,指明方向、到达地址和间隔。立体交叉指路标志设置在适当的立体交叉方向。设置在交叉口各侧与两个交叉口间隔较长的路段之间。